之前觉得凯尔纳不说人话,今天看了看觉得他说得太是人话了……T T
估计回头去看《启蒙辩证法》也会觉得汉堡包说人话了吧……(噢汉堡包简直就是哈贝马斯的爹啊= =)
比哈贝马斯还要挑战的人大概就是康德或者黑格尔之流了……《判断力批判》在手边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去看啊……||||||噢腊肠犬们好像也不太说人话?好想把《马克思的幽灵》也搞回来看看呢~~不过对后马兴趣不大,齐泽克那个不说人话的……前一段还在讲国家政治后一段就变成了性行为……噢你有多爱弗洛伊德和拉康= =
虽则如此还是订了拉克劳的书……啊个人还是法兰克福党啊……现在还坚守着不去跟进女权酷儿和后殖民的也只有不讲人话的老哈了……我看女权和种族之类的话题会头痛……老哈论合理性的文章虽然啃起来无限痛苦,但是啃完很有收获也很有成就感………(噢我是不是传统派和保守派?|||||)噢美因河水养育的人啊…(够了你快死一死!)
顺说商务这套白皮书翻得有多差!面对一本管手机叫“蜂窝电话”的书我该露出什么表情啊= =||||||
再顺便吐罗尔的槽,你有多爱汤普森!……噢他那本书简直就是汤普森的山寨易读插图(实例)版= =
时间紧啊啊啊曼海姆和威廉斯还没有开始读……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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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福学派前期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提供了这样一种观点:启蒙已经倒退成了神话。这一论断是对科学技术尤其是工具理性的深刻批判。而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在此基础上,结合对法兰克福学派另一位著名的批判理论家马尔库塞的理论的考察,对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做出了更深入的分析。
哈贝马斯的论述带有哲学思辨式的艰涩。有必要先对这本书中几个主要的术语进行厘清:
首先是“目的理性活动”。哈贝马斯用这个词指称人们在从事某一活动时,不以传统或者情感为出发点,而以理性为依据的情况。现代经济活动就是非常典型的目的理性活动,事实上,现代经济学本身即是建立在“理性人”的假设前提之上。
其次是“交往活动”。这个概念经常为哈贝马斯所使用,在这里指的是“以符号为媒介的相互作用。”哈贝马斯认为,这种“相互作用”是“必须遵守规范”而进行的。同时哈贝马斯使用了另一个概念“制度框架”来表示是什么在指导着以语言为媒介的相互作用——正是“制度框架”赖以构成的“规范”完成了这项任务。
最后是“理性”与“合理性”。哈贝马斯论及的理性与合理性概念首先来自马克斯·韦伯。后者用这两个词来规定资本主义经济活动形式,即资产阶级的私法所允许的交往形式和官僚统治形式。而哈贝马斯则继承马尔库塞的思想,认为韦伯所称的合理化——即合理性的范围性扩大——并非真正要实现“合理性”,而是为社会统治形式取得某种之前不被认可的合理性。
哈贝马斯本书主要探讨的话题即是“合理性”,而他的出发点即是“目的理性活动”和“交往活动”的区别。哈贝马斯从这两种力量的不同对比情况界定了“传统社会”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区别。在“传统社会”中,目的理性活动不能或只能很小程度地改变既有的制度框架的结构,而不会引起人们对于整个制度框架的合理性的怀疑和颠覆;而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目的理性活动不断战胜制度框架的优越性,直到其本身成为了一种规范被制度化了。
生产力水平的发展使得传统社会的制度框架受到挑战,是因为同交往活动联系在一起的语言游戏的合理性,同代表现代化目的理性活动的目的-手段-关系的合理性相对立。而后者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地加强,前者在这种压力之下逐渐丧失。在这种情况之下,所有制(生产资料归属以及由此决定的分配关系)本身的合法性不再靠神话、宗教或者形而上学,而是被市场的合理性所取代。社会的制度框架因此具备了强烈的经济性,而只在间接意义上是政治的。
这样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新“合理性”最大的特点是,它创立的经济合理性能够使得目的理性活动不断持续下去,因为随着经济的的发展,这种“合理性”本身也在发展,它自身即是一个联系不断的自我调整过程。与传统社会持续不变的神话、宗教或形而上学为基础的制度框架相比,这样的合理性更难受到有力的质疑,因而也更难以被推翻。
这是一种新型的意识形态。与传统的意识形态不同的是,它自身的存在即是以现代科学为宗旨(以现代科学的代表的面目现身),以(对传统的)意识形态批判为手段而建立起来的,因而它的合法性功能,也就是它能够是事实上的权力关系不被分析、不被公众认识到的功能也是处于隐蔽状态的。
哈贝马斯的这一论述是对于资本主义政治统治合理性的彻底揭示。但更为重要的是,他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对这种可以自行发展因而可以自适应的意识形态做出了有力的一击:国家干预活动的增加使人们看到,自由资本主义的公平交换的基本意识形态已经瓦解了,制度框架在纯粹经济的视野之中会导致功能失调,因而需要国家的调控,这表明了制度框架的重新政治化。哈贝马斯分析道,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即是补偿纲领——功绩意识形态(按劳付酬的意识形态)和最低福利保障的结合。此举的目的是维持“群众的忠诚”,也即制度框架本身的稳定。哈贝马斯继而尖锐地指出,这种国家调控行为是消极的:它解决的只是目的理性活动角度的技术问题,而非交往行动角度的实践问题。——一言以蔽之,这种调控对于现代资本主义深层矛盾而言,是治标不治本的。
国家和政府忽略实践问题(无论是有意的或者无意的)而只试图解决技术问题,会带来这样一种后果:即科技进步的内在规律性“看起来好像”成为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规律。技术统治论的命题作为隐形意识形态甚至可以渗透到非政治化的广大居民的意识中,并且可以使合法性的力量得到发展。而人的自我理解同以符号为中介的相互作用的越来越疏离,而越来越取决于以科学和技术模式为背景的意识形态。哈贝马斯把这一过程称为人的“自我物化”。在此,目的理性活动和相互作用之间的差异被技术统治论所掩盖了。
哈贝马斯进而分析了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之下,马克思意义上的阶级斗争不再适用。因为在这种社会中,“被剥削的人”和“权力被剥夺因而导致生活贫困化的人”已经不再是同一群体了。他据此断言:“制度框架层面的合理化,只有在以语言为中介的相互作用的媒介中,即只有通过消除对交往的限制才能实现。”因为要掩饰制度框架的解放和目的理性活动的进步之间的差异,这只有在通过大众媒介来管理的公众社会系统中才能做到。
虽然与深刻的分析和揭示相比,哈贝马斯提出的解决方案是模糊而抽象的,但作为继承了批判传统的法兰克福学派当代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最大的贡献本身就来自于对于当今社会的深刻洞察和警示。